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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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开展高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评估工作方案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根据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第三方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将工作组织机构与具体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协调推进评估工作。

 长:何建国

副组长:谢应忠  蒋新苗

 员:李建设      李正东  何凤隽  李学斌  

罗进德  冯秀芳  田富军  刘双萍  何文寿 

祁泽平    进 马  军 宋    马亦兵

(二)成立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各部门归口管理的数据采集和审核业务。

 长:李建设

 员:陈晓芳 李 举  刘雪冰 胡冰君 徐 静  

何 苗 黑敏星 高雪芹 曹    冯淑萍  

 芳 张文娟  马 磊  夏国辉 陈 楠

赵明(图书馆) 乔 星 高鹏翔  常 江

(三)成立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第三方评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本单位教师和学生的问卷调查及院系数据的整理和上报。

 长:各学院书记

副组长:各学院院长

 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三办主任、辅导员等,并指派专人1名。

(四)成立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评估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察。

 长:李嗣丞 

 员:芮丽红

(五)确定评估联络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陈晓芳、李举作为联络人,负责学校与自治区教育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联络与沟通。

二、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启动评估工作,开展业务培训(927—929日)

确定评估组织机构各级成员,开展全员业务培训,解读评估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平台操作、数据采集和专家现场调研准备等。

(二)数据采集(101—1031日)

1.状态数据采集

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评估工作人员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评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按要求完成相关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序号

采集任务

任务内容

填报单位

1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基本信息

发规处

2

2.图书馆条件

图书馆

3

3.基础设施

资产处、后勤集团

4

4.教学设备

资产处 教务处

5

5.学校荣誉

宣传部

6

(二)专业信息

1.学校开设专业(前序任务)

教务处

7

2.专业信息

教务处

8

(三)专业教学资源

1.虚拟仿真

教务处

9

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教务处

10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教务处

11

(四)教师信息

1.教师基本信息(前序任务)

人事处

12

2.师资水平

人事处

13

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人事处

14

4.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人事处

15

(五)经费收入(支出)

1.经费收入

计财处

16

2.经费支出

计财处

17

(六)招生信息

1.招生信息

学生处

18

(七)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1.创新及专利

科技处

19

2.专著

科技处

20

3.科研项目

科技处

21

4.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

22

5.科研获奖

科技处

23

6.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创新创业学院

24

7.教学技能大赛获奖

教务处

25

8.教改项目

教务处

26

9.成果采用

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

27

10.教材开发

教务处

28

(八)学生信息

1.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成教院、预科学院

29

2.2016届毕业生信息

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成教院、预科学院

30

(九)社会服务

1.社会服务

创新创业学院

31

(十)资源对外开放

1.资源对外开放

资产处、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

32

(十一)创新创业

1.创新创业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

33

2.创新创业基地

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

34

3.成果转化

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

35

4.知识产权

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

36

(十二)实训条件

1.校内

教务处

37

2.校外

教务处

2.问卷调查数据采集

学校学生处、教务处牵头,各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组织本单位在校生、2016届毕业生和教师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办学条件与服务教学能力评估问卷调查平台,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三)数据审核审定(111—1115日)

相关单位对奇异数据进行核实,纠正。

(四)数据分析(1116—1130日)

第三方评估机构导出各高校采集的状态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五)评估专家现场调研(1116—1130日)

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状态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情况,结合各高校办学实际,组织专家对抽样高校进行现场调研。现场调研主要内容包括: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深度访谈、教师座谈和学生座谈,涉及到现场调研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的工作,同时做好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归类。

三、评估结果运用

(一)上级主管部门决策

评估结果将作为自治区在高等院校专业布局、办学规模核定、专业设置、资金安排、项目申报等方面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学校自我整改

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报告,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反馈给参评院校。参评学校认真研究评估报告,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总结首轮评估经验,建立评估长效机制

学校建立与完善自我评估的运行机制,使评估工作进入良性循环,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宁夏大学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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